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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财务评价参数

📜 条文

2.1

财务评价参数包括计算、衡量项目的财务费用效益的各类计算参数和判定项目财务合理性的判据参数。

2.2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测定并发布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在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按政府要求进行经济评价的建设项目中必须采用;在企业投资等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中可参考选用。

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发布的供项目财务分析使用的总投资收益率、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即权益资金净利润率,下同)、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资产负债率、项目计算期、折旧年限、有关费率等指标的基准值或参考值,在各类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中可参考选用。

2.3

财务评价判据参数主要包括下列判断项目盈利能力的参数和判断项目偿债能力的参数:

  1. 判断项目盈利能力的参数主要包括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总投资收益率、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等指标的基准值或参考值。
  2. 判断项目偿债能力的参数主要包括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指标的基准值或参考值。

2.4

财务基准收益率系指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对可货币化的项目费用与效益采用折现方法计算财务净现值的基准折现率,是衡量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的基准值,是项目财务可行性和方案比选的主要判据。财务基准收益率反映投资者对相应项目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的判断,应是投资者在相应项目上最低可接受的财务收益率。

2.5

财务基准收益率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政府投资项目以及按政府要求进行经济评价的建设项目中采用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应根据政府的政策导向进行确定。项目产出物(或服务)价格由政府进行控制和干预的项目,其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需要结合国家在一定时期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规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公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权衡效率与公平、局部与整体、当前与未来、受益群体与受损群体等得失利弊,区分不同行业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政府资源、宏观调控意图、履行政府职能等因素综合测定。
  2. 在企业投资等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的经济评价中参考选用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应在分析一定时期内国家和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资源供给、市场需求、资金时间价值、项目目标等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行业资本构成情况等因素综合测定。
  3. 在中国境外投资的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的测定,应首先考虑国家风险因素。
  4. 投资者自行测定项目的最低可接受财务收益率,应充分考虑本参数2.5条2款中的各种情况,并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具体项目特点与风险、资金成本、机会成本等因素综合测定。
  5. 下列项目风险较大,在确定最低可接受财务收益率时可适当提高其取值:

1)项目投入物属紧缺资源的项目;

2)项目投入物大部分需要进口的项目;

3)项目产出物大部分用于出口的项目;

4)国家限制或可能限制的项目;

5)国家优惠政策可能终止的项目;

6)建设周期长的项目;

7)市场需求变化较快的项目;

8)竞争激烈领域的项目;

9)技术寿命较短的项目;

10)债务资金比例高的项目;

11)资金来源单一且存在资金提供不稳定因素的项目;

12)在国外投资的项目;

13)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项目;

14)研发新技术的项目等。

2.6

财务基准收益率的测定可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CAPM)、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法(WACC)、典型项目模拟法、德尔菲(Delphi)专家调查法等方法,也可同时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测算,将不同方法测算的结果互相验证,经协调后确定。

1.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测算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应在确定行业分类的基础上,在行业内抽取有代表性企业样本,以若干年企业财务报表数据为基础数据,进行行业风险系数、权益资金成本的测算,得出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测算的行业最低可用折现率(权益资金),作为确定权益资金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下限,再综合考虑采用其他方法测算得出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并进行协调后,确定权益资金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取值。

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CAPM)测算权益资金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应按下式计算:

(2.6-1)式中

  • k——权益资金成本;
  • Kf——市场无风险收益率;
  • β——风险系数;
  • Km——市场平均风险投资收益率。

风险系数又称为β系数,是反映行业特点与风险的重要数值,也是测算工作的重点和基础。

2.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法:

采用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法(WACC)测算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全部资本),应通过测定行业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得出全部投资的行业最低可接受财务折现率,作为全部投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下限。再综合考虑其他方法得出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并进行协调后,确定全部投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取值。

采用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法(WACC)测算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全部资本),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2.6-2)

  • WACC——加权平均资金成本;
  • Ke——权益资金成本;
  • Kd——债务资金成本;
  • E——股东权益;
  • D——企业负债。

权益资金与负债的比例可采用行业统计平均值,或者由投资者进行合理设定。

债务资金成本为公司所得税后债务资金成本。

权益资金成本可根据公式(2.6-1)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确定。其中,无风险投资收益率(Kf)一般可采用政府发行的相应期限的国债利率;市场平均风险投资收益率(Km)可依据国家有关统计数据测定。

测算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应选择相应行业中有代表性的一定数量的企业(项目),对其一定时期内的投资筹资、成本费用、财务效益、资产状况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查,经过统计、分析与测算,结合本参数2.5条2款中的各种主要因素对测算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后确定。

3.典型项目模拟法:

采用典型项目模拟法测算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应在合理时间区段内,选取一定数量的具有行业代表性的已进入正常生产运营状态的典型项目,按照项目实施情况采集实际数据,统一评估的时间区段,调整价格水平和有关参数,计算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并对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结合本参数2.5条2款中需考虑的主要因素确定取值。

4.德尔菲(Delphi)专家调查法:

采用德尔菲(Delphi)专家调查法测算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应统一设计调查问卷,征求一定数量的熟悉本行业情况的专家,依据系统的程序,采用匿名发表意见的方式,通过多轮次调查专家对本行业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取值的意见,逐步形成专家的集中意见,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结合本参数2.5条2款中需考虑的主要因素确定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取值。

2.7

财务基准收益率的选用,应遵循下列原则:

1.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评价必须采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

一般情况下,项目产出物或服务属于非市场定价的项目,其基准收益率的确定与项目产出物或服务的定价密切相关,是政府投资所要求的收益水平上限,但不是对参与非市场定价项目的其他投资者的收益率要求。

参与非市场定价项目的其他投资者的财务收益率,通过参加政府招标或与政府部门协商确定。

2.企业投资等其他各类建设项目的财务评价中所采用的行业基准收益率,既可使用由投资者自行测定的项目最低可接受财务收益率,也可选用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

根据投资人意图和项目的具体情况,项目最低可接受财务收益率的取值可高于、等于或低于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

2.8

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中,总投资收益率和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是采用非折现方法判断项目盈利能力的指标,其参数的测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总投资收益率(ROI)表示总投资的盈利水平,系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运营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EBIT)与项目总投资(TI)的比率;总投资收益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EBIT——项目正常年份的年息税前利润或运营期内年平均息税前利润;TI——项目总投资。

2.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ROE)表示项目资本金的盈利水平,系指项目达到设计能力后正常年份的年净利润或运营期内年平均净利润(NP)与项目资本金(EC)的比率;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NP——项目正常年份的年净利润或运营期内年平均净利润;EC——项目资本金。

2.9

对使用债务性资金的项目,应进行偿债能力分析,考察法人能否按期偿还借款。判断项目偿债能力参数的测定与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判断项目偿债能力的参数,应依据行业同类项目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测定。项目财务评价时应结合行业特点和项目实际情况选用。

2.利息备付率(ICR)系指在借款偿还期内的息税前利润(EBIT)与应付利息(PI)的比值,它从付息资金来源的充裕性角度反映项目偿付债务利息的保障程度和支付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EBIT——息税前利润;PI——计入总成本费用的应付利息。

利息备付率应分年计算。

3.偿债备付率(DSCR)系指在借款偿还期内,用于计算还本付息的资金(EBITDA-TAX)与应还本付息金额(PD)的比值,它从还本付息资金来源的充裕性角度反映项目偿付债务本息的保障程度和支付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EBITDA——息税前利润加折旧和摊销;TAX——企业所得税;PD——应还本付息金额,包括还本金额、计人总成本费用的全部利息。融资租赁费用可视同借款偿还。运营期内的短期借款本息也应纳入计算。

偿债备付率应分年计算。

4.资产负债率(LOAR)系指各期末负债总额(TL)同资产总额(TA)的比率,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TL——期末负债总额;TA——期末资产总额。

5.流动比率是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反映法人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6.速动比率是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比,反映法人在短时间内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2.10

总投资收益率、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和判断项目偿债能力参数的测定,可采用统计分析法、典型项目模拟法及德尔菲(Delphi)专家调查法等基本方法,也可同时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测算,将用不同方法测算的结果互相验证,经协调后确定。

2.11

总资产报酬率、净利润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参数,应测定其取值的合理区间。具体测定可采取下列方法:

  1. 根据大样本数据测定参数取值的合理区间。选取足够的代表行业内企业情况的企业样本,对各企业取有关参数的各年度平均值,作为该企业的代表数据,对行业内企业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根据分布规律及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确定合理区间所包含的企业样本值,以边界上的企业样本值作为合理区间的边界值。
  2. 根据经验选取小样本测定。根据行业内企业经营情况选取10~15个企业样本,对小样本所包含的企业数据进行整理排序和统计分析,以第20百分位数所对应的企业的参数取值和第80百分位数所对应的企业的参数取值分别作为合理区间的两个边界值。

2.12

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等参数,应测定其最低可接受值。参考国际经验和国内行业的具体情况,根据我国企业历史数据统计分析,一般情况下,利息备付率不宜低于2,偿债备付率不宜低于1.3。

部分行业如果统计分析表明其相应参数普遍大大高于或低于以上取值,应首先分析其原因,适当情况下,可根据统计数据提出修正,提高或降低取值。

2.13

部分建设项目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取值,见表2.13-1和表2.13-2。

📝 条文说明

2.1 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参数的用途和分类

财务评价中的计算参数主要用于计算项目财务费用和效益,具体包括建设期价格上涨指数、各种取费系数或比率、税率、利率等。

多数计算参数具有鲜明的行业特点,可在有关行业实施细则中查阅。计算参数粗略归纳见表2.1-1~表2.1-7。

表2.1-1 财务评价计算参数表

表2.1-2 流动资金估算的有关参数

表2.1-3 资产折旧的有关参数

表2.1-4 总成本费用估算的有关参数

表2.1-5 税率表

表2.1-6 利率表

表2.1-7 人民币对主要外汇汇率表

财务评价中的判据参数主要用于判断项目财务效益高低,比较和筛选项目,判断项目的财务可行性,具体包括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总投资收益率、资本金净利润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等。有些判据参数表现为单一数值,有些表现为一段合理区间,使用时应根据投资者的期望和项目特点灵活掌握。

2.2 参数的使用

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测定、发布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具有双重作用。对于政府投资项目来说它是规定性的,是必须采用的;对于社会其他各类投资项目来说它是参考性的。

除了政府投资项目中作为规定性参数使用的行业基准收益率以外,在财务评价中使用的其他判据参数均是参考性质的,项目评价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选用,也可自主测算确定。

2.3 财务评价判据参数

项目盈利能力判据参数中,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动态指标,给出的是基准值;而总投资收益率、资本金净利润率是静态指标,给出的是参考值。

项目偿债能力判据参数中,因为各类项目的情况不同,项目实施的法人情况不同,各金融机构对贷款人的要求不同,各行业的行业特点不同,因此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资产负债率等指标的取值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一致的,给出的均为参考值。

2.4 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定义和作用

项目的费用与效益在进行货币化度量过程中,作为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基准值的财务基准收益率,是项目财务可行性和方案比选的主要判据,在本质上体现了投资者对资金时间价值的判断和对项目风险程度的估计。

不同的投资者对于同一项目的判断不尽相同,所处行业、项目具体特点、筹资成本差异、对待风险的态度、对收益水平的预期等诸多因素,决定了投资者必须自主确定其在相应项目上最低可接受的财务收益率。政府作为一类特殊的投资者,它的财务基准收益率由国家规定。

2.5 财务基准收益率的测定原则《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了“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本次项目财务评价参数的分类、测定、使用充分贯彻和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

财务基准收益率测定的基本思路是:对于产出物由政府定价的项目,其财务基准收益率根据政府政策导向确定;对于产出物由市场定价的项目,其财务基准收益率根据资金成本和风险收益由投资者自行确定。

1.政府作为一类特殊的投资者,其特定职能决定了政府投资不能只关注经济效益,因此,有关方面根据政府的投资目标和预期收益,在政府政策导向的基础上,确定了部分行业的财务基准收益率,以全投资(融资前)税前指标的形式提出来,并要求政府投资项目在财务评价中将其作为规定性参数使用。

根据政府政策导向确定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是针对我国现阶段和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存在的基本情况提出的,是政府投资决策与管理的需要。考察世界各国的政府投资制度,可以看到政府投资并非不可

以盈利,但是对于那些急需考虑公众承受能力的行业而言,为了兼顾投资效率与社会公平,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应是政府投资收益水平的上限;对于竞争性行业而言,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是政府投资收益水平的下限。

在实施市场准入、价格管制、特许经营的行业,以及由政府投资的非盈利性公益事业,如供水、供电、供暖、供气、城市轨道交通、国有铁路、机场、港口、通信骨干网、邮政、固定电话、收费公路、桥梁、隧道、城市排水管网、核电站、风力发电、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输电网等,这类细分行业的财务基准收益率的确定不仅是项目收益水平的问题,还涉及到公众承受能力、宏观经济效果、资金投向、利益均衡、政府目标的实现,同时也反映了国家与行业或大型企业在权益、利益方面的协调,因此,对于这些细分行业的项目,应当考虑社会相关利益群体,兼顾效率与公平、局部与整体、当前与未来、受益群体与受损群体,依据社会发展、公平、稳定等政府政策目标和行业特性,决定其行业基准收益率的取值。在以政府政策导向确定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具体取值时,应从社会资本无风险收益率出发,根据上述应考虑的因素,在无风险收益率基础上加上一定的附加收益,确定相应的基准收益率。

2.政府以外的其他各类投资主体,原则上应根据资金成本和风险收益自行决定项目的财务基准收益率,或将其认可的项目最低可接受财务收益率作为项目的基准折现率。

企业在跨行业投资或项目投资者对项目特点及风险情况缺乏经验时,可以参考使用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测定并发布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其他各类投资项目在确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取值时,在充分考虑行业风险的基础上,应主要考虑具体项目的特有风险、机会成本以及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期望。

3.一般情况下,项目风险大,要求的投资收益率相对应该高一些,在“参数”2.5条中的各种因素对基准收益率的取值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可以从国家规划与政策、资源状况、市场需求、法制环境、技术构成、资金供应、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等若干方面,分析项目实际面临的风险。

2.6 财务基准收益率的主要测定方法

建设项目财务评价不仅需要一定的参数,更需要大量的实践经验积累和长期的各种数据积累。建设项目的评价方法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参数的测算方法也需要不断发展完善。

1.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在投资决策中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投资收益应大于投资成本。因此,确定投资收益水平的下限就转化为确定投资的资金成本。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CAPM)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普遍采用的资金成本分析方法之一。它的基本思路是:权益资本的收益由无风险投资收益和风险投资收益(又称风险溢价)两部分构成,资金投入不同的行业具有不同的风险,因而风险溢价也不相同。

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假设前提是资本可以充分自由流动,所有资产均可以交易,投资者充分了解有关信息,投资与资产价值均由市场价格(一般通过股市)反映等。在正常情况下,股票市场各类代表性股票的价格及其变动反映了各类实业投资收益和市场价值及其变动。通过测算行业投资收益变动与市场总的投资收益变动的关系,可以分析判断行业投资风险的相对大小。通过测定行业风险系数可以计算权益资本成本,得出权益投资应达到的最低收益率。

在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参数测算中,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权益资本)的测算借鉴采用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法的基本思路与计算方法,并依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和数据情况变通使用。

无风险投资收益率一般可采用政府发行的相应期限的国债利率,2004年取2.5%。市场平均风险投资收益率可依据国家有关财政和统计数据测定,2004年取8%。

2.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法。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WACC)是在投资决策中长期形成并普遍采用的方法之一。通常,企业的资本由权益资金和债务资金两部分构成,二者应具有合理的比例,其中,权益资金成本取决于项目所在行业的特点与风险,债务资金成本则取决于资本市场利率水平、企业违约风险、所得税率等因素。

通过测定行业的加权平均资金成本,可以近似得出行业内全部投资的最低可用折现率,为确定融资前税前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提供参考下限。在综合考虑其他方法得出的行业收益率并进行协调后,确定全部投资行业基准收益率的取值。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法中权益资金成本可以通过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得出。

3.典型项目模拟法。典型项目模拟法是通过选取行业内一定数量有代表性的、已进入正常生产运营状态的建设项目,进行实际情况调查,对实际实施的项目进行数据搜集分析,做必要的价格调整,按项目评价方法计算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这种分析的前提是项目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在一定数量典型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测算的基础上,确定行业财务收益率的基准值。

4.德尔菲(Delphi)专家调查法。德尔菲(Delphi)专家调查法是测算确定行业财务收益率的重要方法,这种方法充分利用专家熟悉行业特点、行业发展变化规律、项目收益水平和具有丰富经验的优势,由一定数量的专家对项目收益率取值进行分析判断,经过几轮调查逐步集中专家的意见,形成结论性取值结果。在调查过程中,如果在基本没有人为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能形成收敛性的结论,则这一结论能对基准收益率的取值提供重要参考。

在财务评价参数的测算过程中,无论采用上述何种方法,都要注意在测算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最终的取值是综合权衡的结果,而不是简单计算的结果。

2.7 财务基准收益率的选用原则

1.由于项目收益水平与项目产出物价格密切相关,政府对这类项目的产出物(或服务)价格实行控制与干预,一般情况下,在非市场定价行业的行业基准收益率是对政府投资收益要求的上限,政府投资这类项目主要目的是履行政府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为了获取更大的投资收益。

同时,以政府政策导向方法确定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不是对参与这类项目的其他投资者的收益要求,参与这类项目的其他投资者更关心政府对这类项目有什么支持措施,以及投资者的权益投资收益率有多少。其他投资者可以通过参加政府招标竞争或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确定项目的融资与运营方案。

2.一般情况下,项目最低可接受财务收益率由投资者自行确定。投资者可以在应用前述方法确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经营策略、项目目标、投资收益的期望、机会成本等因素确定具体项目的最低可接受财务收益率,作为项目的基准收益率。在投资者自行确定项目的财务基准收益率的情况下,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取值与用于政府投资项目的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取值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前者可以高于后者,也可以低于后者。

2.8 总投资收益率和项目资本金净利润率

“参数”条文公式(2.8-1)和(2.8-2)中分子上的数值可以是项目正常年份相应指标的数值,也可以是项目运营期内各年的年均数值。

总投资收益率和资本金净利润率这两个参数均为参考性的,投资者可根据项目的特点及财务评价的目的和要求选用。

2.9 判断项目偿债能力的参数

对筹措了债务性资金(以下简称借款)的项目,为了考察企业能否按期偿还借款,应进行偿债能力分析。通过计算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等指标,判断项目的偿债能力。

如果能够得知或根据经验设定所要求的借款偿还期,可以直接计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如果难以设定借款偿还期,也可以先大致估算出借款偿还期,再采用适宜的方法计算出每年需要偿还的本金和付息的金额,代入相应的公式计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需要估算借款偿还期时,可按下式估算:借款偿还期=借款偿还后开始出现盈余年份-开始借款年份+当年借款额/当年可用于还款的资金额。需注意的是,该借款偿还期只是为估算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所用,不应与利息备付率和偿债备付率指标并列。

按照有关法规,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视同为购置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项目评价中融资租赁费用的支付,即可视作还本付息处理。因此,参考国际金融师考试教材,条文中的偿债备付率公式(2.9-2)中,在分子和分母上均含有融资租赁费用一项。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项目财务评价中进行偿债能力分析时,应注重对法人而不是项目的偿债能力进行全面分析。

2.11 若干参数值合理区间的测定

有些参数是以单一数值的形式体现的,如财务基准收益率;而有些参数值是以“合理区间”的形式体现的,如总投资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

确定“合理区间”需要根据样本数量而采取不同的方法,“参数”条文中介绍了“大样本”和“小样本”两种方法。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在确定财务盈利能力参数——总投资收益率和资本金净利润率之前,首先要对总资产报酬率和净利润率进行测算。总投资收益率是在总资产报酬率的基础上测定的;资本金净利润率是在企业年度净利润率的基础上测定的。

2.12 利息备付率与偿债备付率

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两个参数应测定最低可接受值,最低可接受值的测定则要参考国际经验和国内行业的具体情况。

由于项目具体情况复杂,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这些参数计算数值存在差别,因此国家统一组织的测算给出的是行业正常运营情况下这些参数的平均取值,反映了行业的平均水平,对具体项目的计算判

断具有参考价值。这些参数并不是项目必须要达到的基准值。 行

2.13 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取值

通过各种方法研究、测算并协调后,确定了若干行业财务基准收益率的取值。

1.行业选择的说明。经与有关方面协商,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 4754—2002)中的行业分类,结合《政府核准项目目录》(2003年版),并采用专家调查法(德尔菲法)进行了行业划分。在预调查的基础上,选取了农业、林业、煤炭、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建材、石油、石化、化工、轻工、纺织、医药、机械设备、信息产业、电力、水利、市政、铁路、交通、民航、房地产、卫生、教育、商业性文化娱乐设施等24个行业,作为本次《方法与参数》修订工作中需要进行参数测算的行业,每个行业根据不同情况都细分成若干子行业。在主要考虑政府投资的重点领域与政府关注的重点领域的前提下,经过专家会审查协调,最后确定正式发布其中11个主要行业中51个子行业的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的融资前税前指标和项目资本金税后指标。

2.测算方法说明。本次参数测算采取分行业测算与专家调查法(德尔菲法)独立进行,测算结果相互验证协调的方法。在分行业测算中,农业、水利、林业、电力、铁路、民航、信息产业、石油、化工、石化和建材行业,分别组织了参数测算小组,根据行业情况采用了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法及资本资产定价模型、典型项目模拟法等不同方法。在各行业组织测算的同时,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全国500多位各行业专家进行专家调查。“参数”条文中的有关参数均通过主管部门或行业的认可,以及相关专家的审核。

3.测算数据的说明。本次参数测算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统计局、财政部以及参加测算的各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数据。数据的时间区段为1996年到2003年,主要是近五年的数据。典型项目模拟法测算使用的价格水平是2003年底价格水平。考虑到近五年价格水平波动不大,在测算中未扣除通货膨胀的影响。

4.参数的审查协调。以行业参数测算结果为基础,结合网上专家调查的结果,修订组组织了多次参数协调会议和专家审查会议,在力求体现国家政策并保持参数体系的协调性与完整性的原则下,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和实际情况后,确定了正式发布的各行业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参数。

5.列入说明部分的参数(见表2.13-1、表2.13-2)是除正式发布的各行业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参数外,还有其他本次参数测算中实际工作过程的成果,反映了各行业的情况和各方面专家的判断,对项目评价人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表2.13-1 部分行业建设项目财务基准收益率测算与协调

表2.13-2 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偿债能力测算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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