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2463号)
发布信息
-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
- 发文字号:发改投资〔2015〕2463号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15年10月27日
- 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7日
- 紧急程度:🚨 特急
- 层级:规范性文件
- 效力:生效中
中直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部署,为发挥有效合理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请各地方、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按照我委报请国务院批准的《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 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1),立即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开展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定有效投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相关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项目库开展工作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主要部署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址:https://kpp.cegn.cn),以及互联网(网址:http://kpp.ndrc.gov.cn)。请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抓紧与本级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衔接,做好实现国、省、市、县级政务外网接入工作(具体要求由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管理中心另文下发)。涉密项目下载"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单机版)软件通过保密介质报送(下载地址:http://www.ndrc.gov.cn—政务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二、储备范围
在《工作方案》确定的基本原则和范围基础上,各地方、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可进一步细化明确本地区、本部门、本企业项目储备的具体原则和范围,将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三、项目入库
各部门、各单位和有关中央企业录入自身储备项目,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审核。入库项目以审批核准备案文件中确定的单个具体项目为单位。项目单位初次填报应包含项目名称、所属行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与内容、预计开工/完工时间、总投资、资金来源、已下达投资、未来三年分渠道投资需求、项目进展情况等关键信息。
四、动态更新
入库项目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和实施进展,及时更新填报、逐步补充完善项目信息。同时,要及时调出不再符合储备范围、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补充符合相关要求且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的项目。
五、逐级审核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汇总同级项目单位和下级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并按照本级确定的储备原则和范围,在参考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每季度末月10日前对入库项目及其填报信息进行集中审核。不符合储备原则和范围的项目退回填报单位。审核时,要重点对计划开工时间、总投资、未来三年分渠道资金需求、工程实施进展等信息进行复核,其中特别要对未来三年分渠道已落实资金和待落实资金需求进行复核。
六、分级储备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作为本级储备项目。其中,拟申请上级给予支持的项目要报送至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没有纳入本级储备的项目不得向上级报送。
七、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通过的储备项目,在未来三年分渠道、分年度的投资需求即形成本级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在定期集中审核项目时,要根据已明确的储备范围、原则、投资方向和规模、支持标准等约束条件对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进行修正。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反映的是需求投资计划,不作为安排投资承诺,是编制年度实际投资计划的基础和来源。
⚠️ 重要规定
未纳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不得列入年度实际投资计划。
对于实际投资计划未予安排的需求投资计划,符合以后年度储备范围的,可滚动纳入以后年度滚动投资计划。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工作要按既有工作机制开展,并做好与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的衔接。
八、分类调度推进
要根据谋划、前期、开工准备、实施、竣工等不同阶段和成熟度对储备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和协调调度。通过审核的储备项目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要及时反馈同级部门和下级发展改革部门。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职责积极协调解决问题,推进项目实施和计划落实。
九、加强组织部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各地方要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应工作联动机制。
十、报送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在完成项目填报和集中审核的基础上报送。报送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部署落实工作任务情况,以及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 项目储备情况
- 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情况
- 推进储备项目和滚动投资计划的措施意见
联系人: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 叶德智 010-68502245
附件
-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 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工作方案》
- 储备项目及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关键信息示例表
- 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分开工年度汇总表
- 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分行业汇总表
- 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分资金渠道汇总表
附件1: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储备 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部署,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发挥有效合理投资对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要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定有效投资三年滚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真正做到"干着今年、备着明年、看着后年、想着大后年",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在加快推进当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及早谋划未来三年开工项目,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制定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全过程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实施和投资计划落实,形成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和良性循环,为长远发展增强后劲,发挥有效投资对经济增长的关键作用。
(二)工作原则
进一步调整优化政府投资结构,明确政府与市场边界,区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既立足当前需要,又利于长远发展,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衔接。
二、主要内容
目前在建以及拟于当年和未来三年开工,拟申请安排中央或地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储备项目在未来三年内的年度投资需求形成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政府投资包括:
- 预算内投资
- 各类专项建设基金
- 用于基本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
- 统借国外贷款等
政府投资方式包括:
- 直接投资
- 资本金注入
- 投资补助
- 贴息等
政府投资资金主要投向:
- 社会公益服务
- 公共基础设施
- 生态环境保护
- 社会管理
- 国家安全
(一)中央政府投资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宏观调控目标,统筹安排不同资金来源的中央政府投资。中央预算内投资按照依据充分、方向合理、重点突出、分工明确、管理规范、监管严格的原则进行优化调整,集中用于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
(二)地方政府投资
各地区除按照上述要求储备拟申请中央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外,要统筹储备本地区预算内投资、各类专项建设基金以及用于基本建设的财政预算资金等政府投资项目,深入分析本地区各领域发展趋势和发展阶段,坚持需求导向,谋划筛选当前急需、支撑长远的项目。
三、重点工作
(一)切实加强项目储备
政府投资项目储备是促进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十三五"规划、《中国制造2025》、各行业中长期专项建设规划、重大工程等部署要求,同时统筹考虑本地区、本行业发展需求,提出符合政府投资支持方向的项目进行储备。
🚫 禁止储备项目
- 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
- 未经安全评估的项目
- 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项目
- 各地区各行业负面清单项目
- 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项目
⚠️ 重要规定
今后,对于未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政府投资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客观测算年度投资计划
在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基础上,要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计划开工时间、合理建设工期、资金保障可能等因素,科学客观测算储备项目未来三年的投资需求,汇总形成三年滚动投资计划。
(三)建立健全协调调度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协调调度、审核报送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滚动投资计划进展情况,不断更新完善项目有关信息。
(四)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度
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进度。依托纵横联动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联审批、协同监管。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化工作程序。
(五)积极落实项目资金来源
创新投融资机制,遵循市场原则,积极引入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股权投资、特许经营、PPP等多种模式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六)全过程推进项目实施
积极协调解决项目生命周期各环节存在的重大问题,实现从项目储备到前期工作、审批核准、开工建设、竣工投产全过程动态管理。
(七)加快信息化手段建设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制订统一的数据和技术标准,抓紧建设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四、工作机制
(一)部门联动
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促进投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各项工作。
成员单位包括: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国土资源部
- 环境保护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农业部
- 人民银行
- 国资委
- 银监会
- 保监会等
(二)上下联通
各地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联动机制,发展改革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本地区项目储备和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考核激励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各地区、各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工作加强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项目储备质量好、整体开工率高的地方和部门,要给予一定的项目前期费奖励;对项目储备质量差、总体开工率不高的地方和部门,将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
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和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工作,抓紧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和投资计划编制、审核和报送工作。
(二)抓紧部署,按时报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抓紧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报送目前在建以及今年和未来三年计划开工的储备项目和未来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按照接续不断、滚动实施的储备机制,滚动报送开工储备项目和滚动投资计划。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中的项目信息和实施进展情况要实时更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27日